关于办理2017年下半年自考衔接

2018年05月08日 23:49  点击:[]

 

 

各考生:

依照区自考委相关文件通知,4月份成绩将于512日左右公布查询,如符合以下条件的同学可办理自考本科毕业手续:

1.所有课程都已考试合格;

2.已提交毕业论文并参加了论文答辩。

一、办理毕业证时间

本次办理毕业证时间截止至2018518

二、办理程序及相关要求

考生申请毕业时使用的姓名,必须与目前使用的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考生通过所有课程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姓名;如果有更改姓名的,必须及时到自考办办理信息更正申请,且须以新的姓名报考至少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考试,方能用更改后的姓名办理毕业证。

三、办理材料

1.纸质1寸相片(蓝底)2张(相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

2.本次申请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考生原持有的学历证书均须出示在中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上注册、申请并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否则,一律不受理其本科专业的毕业申请样本见附件1.2

3.按附件3样表填好毕业生登记表和考核表;

4.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一份(要求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

5.提交普高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

三、表格填写要求(也可参照样本填写)

1.在毕业生登记表中考生只需填写“考生填写栏”和“本人简历”(具体填写要求详见附件34

2.毕业生登记表上的姓名、民族、出生年月要与身份证上的一致。籍贯应填写省市 + 县市,如广西桂林市兴安县应填广西兴安,不要多填漏填。联系电话要正确填写以便及时联系。

3.“个人简历”从初中开始按时间顺序填写,含学习简历和工作简历,简历起止时间填写到月,前后要衔接,一直填写到专科毕业,个人简历的最后一栏,可填写“XXXX年至今,读贺州学院自学考试本科”

4.毕业生登记表上的专业成绩包括你登陆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查到的所有成绩(包括沟通、衔接等成绩,而不是单单你参加统考的6-10科的衔接课程成绩,毕业论文答辩成绩统一填“中”);

5.毕业考核登记表第2页“论文答辩(设计)成绩评定记录”留空,由我院统一填写。

以上材料可以文件名“贺州学院+姓名+办理毕业证书材料”打包发至50572657@qq.com,也可直接交材料至我院办公室(贺州学院东校区行政楼二楼204室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逾期将延迟半年办理毕业证书。相片可以委托其他同学代交。

温馨提示:针对之前有个别同学不守信的情况,根据我校要求,未交清所有学费的考生即使成绩合格也不能办理毕业证书。所有学费请在520日前到西校区行政楼一楼财务大厅薛老师处交清。

                     贺州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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