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证培训】关于开展201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5年04月16日 14:47  点击:[]

各二级学院:

 

贺州市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开始,为了协助市教育局做好我校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报名对象

贺州学院2015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高级中学、初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要求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要求具备大专及其以上学历。

3.普通话水平要求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另外根据《关于教师上岗及教师资格认定等普通话水平要求的通知》(桂教语工〔20072号),生源地所在地在广西区内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村且户口未迁至学校的同学,普通话水平等级可适当放宽到三级甲等,申报语文教学科目的普通话水平等级可适当放宽到二级乙等。

4.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我校学生要求在贺州市人民医院体检(学生自行前往体检),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的项目进行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5.取得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应届12级专科师范毕业生及本科非师范毕业生

二、报名及确认时间

需要认定教师资格的同学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站申报,我校应届毕业生材料由二级学院初审后上交教务处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为主动放弃处理。我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具体如下:

申报及确认时间地点:

确认时间及

地点

认定人员

网上申报时间

上交材料初审时间

确认时间

确认地点

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4 15 - 5 月15

510-18

515-30

教务处

三、报名办法及流程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或从广西教师教育网---全国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管理入口进入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人信息,具体步骤:

()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及12级师范类专科毕业生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站后,已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点击 “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再点击“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网上申报流程;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网上申报流程。

()“申报第一步 申报人必读”;

()“申报第二步 确认服务条款”;

()“申报第三步 选择认定机构”;

“资格种类”请按本人申请类别进行选择,“认定机构”请

选择“贺州市教育局”

()“申报第四步 选择确认点”;

贺州学院2015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请选择“贺州学院”。

注:选择正确的“认定机构”和“确认点”是关键步骤,因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不正确,会导致认定机构无法确认。

()“申报第五步 阅读注意事项”;

()“申报第六步 填写身份信息”;

()“申报第七步 填写申请材料”

页面第一部分为“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此部分信息不可修改。如果需要修改,则需要点击上一步返回相应申报页面修改。页面的第二部分为“登录信息”,此部分信息为必填信息,无论是“暂存”还是“提交”,申请人必须填写并一定记住自己设的密码。

上传照片的格式要求:

1.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例如: 00001.jpg6323.jpeg

2.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3.申请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请确保粘贴在申请表上,及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与此电子照片为同一底版。

() 按“提交”,申报完成。

()申请人登录。登录后可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查看申请状态、下载打印申请材料。

(十一)申请人员准备以下材料,并依序装订成册。

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1.户籍证明(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二级学院核对后原件退回本人)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报后在登录网站下载)原件一式2份,其中一份与其它材料一起装订,另外一份单独装订;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网报后在登录网站下载);

4贺州市人民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表》下载地址http://www.hzu.gx.cn/jwc/E_Type.asp?E_typeid=15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5.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级学院核对后原件退回本人)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二级学院核对后原件退回本人)

7.所在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在教务管理系统后台打印的学业成绩单(包括论文成绩),加盖教务处公章。

8.免冠彩色标准相片1张(小23.5× 4.5cm )。

9.贺州学院教育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师范生提供)

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及12级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1.户籍证明(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二级学院核对后原件退回本人)

2贺州市人民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表》下载地址http://www.hzu.gx.cn/jwc/E_Type.asp?E_typeid=15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级学院核对后原件退回本人)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参照报名条件3执行;二级学院核对后原件退回本人)

5.所在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在教务管理系统后台打印的学业成绩单(包括论文成绩),加盖教务处公章。

6.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及12级师范类专科毕业生,二级学院核对后原件退回本人)

7免冠彩色标准相片1张(小23.5× 4.5cm )。

四、材料确认、审核、上报

我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由各二级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初审,并把负责人名单报送教务处。如果我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未通过,需参加五月的面试并通过拿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这批学生网上报名确认点选择:“贺州市教育局师范科”, 75 715学生自行前往贺州市教育局认定。

()材料审核。

1.检查申请人所交材料是否齐全,不齐全当面告知申请人补交。

2.核对原件、复印件是否真实一致,如真实一致即在复印件上盖上二级学院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的字样。

3.检查申请人所交材料填写是否有漏项,如“思想品德鉴定表”是否盖章,负责人是否签名。体检表,申请人是否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项目是否有漏检,照片是否盖上骑缝章,女性身高是否达到 150CM ,男性身高是否达到 155CM ,体检结论是否写上“合格”字样并盖体检单位专用章。凡结论“检查项目无异常”、“健康”都将视为体检表填写不规范,重新填写。

4.二级学院材料的审核工作于 518前完成,申请材料按班级按学号顺序排列,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上交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行政楼后楼213室,联系人:于升民,联系电话:5228643)。

贺州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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