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应用技术学院学生驾驶机动车管理办法

2014年12月03日 00:54  点击:[]

为确保学生安全,避免交通意外事故发生,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在校园内外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加强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切实注意交通安全。广大教师、学生要正确理解学校人员密集贺州市交通状况令人担忧等实际,充分认识交通事故的多发性、危害性,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格遵照本管理办法执行  

二、学生在校园内外不得随意驾驶机动车;禁止学生将机动车借给他人驾驶;禁止学生在校内练习机动车驾驶技术。

三、各班要加强对学生驾驶机动车的安全教育管理辅导员、班主任要教育、引导学生在校内外不驾驶机动车,以免引发交通意外事故。

四、持有机动车驾驶证者在家长同意的前提下可以驾驶,但必须备案登记。

五、备案程序

1.学生家长同意填写备案登记表,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学生及学生家长必须与学院签订应用技术学院学生机动车驾驶安全承诺书》。

2.一次备案有效期为一学,下学需继续驾驶机动车,必须重新备案登记。

六、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所需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弄虚作假者,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学生及家长负责。

七、本管理办法当中的机动车包含摩托车、电动车和助力车。

八、管理办法布之日起施

九、本管理办法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应用技术学院 

                                              二〇一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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