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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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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2年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放假及放假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9 15:01:30  作者:  编辑:陈易新(党政办)  来源:  浏览量: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精神,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贺州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确保节假日期间学校安全稳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对我校清明节及“壮族三月三”放假具体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放假时间

    清明节及壮族三月三放假时间:42日(星期六)、43日(星期日)、45日(星期二)放假,共三天;44日(星期一)、46日(星期三)正常上课、上班。调缺的两天假期在暑假顺延补休。

    (二)假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放假期间,倡导教职员工(含临时聘用人员)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原则上不允许离开贺州市,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开贺州市的,需经分管疫情防控工作的校领导批准同意。中层领导干部因特殊原因需离开贺州市的,需经校长批准同意。

    教职员工离贺和返贺必须提前在钉钉APP上履行报备审批手续,并每日按时如实完成健康打卡,如有身体异常,应立即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教师工作组。

    学生需每日在钉钉APP完成《贺州学院学生健康填报》表单填报,非必要不离校,原则上不允许离开贺州市,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开贺州市的,须经学工处批准同意。外出的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有关管理规定,离校后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公共场所要保持社交距离,做好自我防护,并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返校。在校学生假期要坚持体育锻炼,增强自身体质,宿舍内要保持通风、勤打扫,并做好垃圾清理和日常公共区域消毒。

    放假期间,全体师生员工务必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做好个人防护,少出门、不聚集。

    二、领导带班值班安排

    (一)带班值班安排

    1.值班总协调:邓晖;

    2.机要值班:劳逸;

    3.保卫值班电话:5225110

    4.值班安排:

     

     

    日期

    校领导带班

    部门领导值班

    值班员

    姓名、职务

    姓名、职务、电话

    姓名、电话

    42

    (星期六)

    王源平

    学校党委书记

    朱其现

    学校副校长

    蒋奕

    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机关党委书记(兼)

     

    石雄高

     

    43

    (星期日)

    毛芳才

    学校党委副书记

    刘利

    学生工作部(处)长、招生就业处处长

     

    马瑜鸿

     

    45

    (星期二)

    蒋红星

    学校副校长

    钟建林

    保卫处(武装部) 处(部)长

     

    路惠霞

     

    (二)值班职责

    值班期间,值班领导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接到有关情况报告后,及时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和信息上报工作。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校长办公室

      202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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