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精神,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贺州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确保节假日期间学校安全稳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对我校清明节及“壮族三月三”放假具体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放假时间
清明节及壮族三月三放假时间:4月2日(星期六)、4月3日(星期日)、4月5日(星期二)放假,共三天;4月4日(星期一)、4月6日(星期三)正常上课、上班。调缺的两天假期在暑假顺延补休。
(二)假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放假期间,倡导教职员工(含临时聘用人员)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原则上不允许离开贺州市,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开贺州市的,需经分管疫情防控工作的校领导批准同意。中层领导干部因特殊原因需离开贺州市的,需经校长批准同意。
教职员工离贺和返贺必须提前在钉钉APP上履行报备审批手续,并每日按时如实完成健康打卡,如有身体异常,应立即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教师工作组。
学生需每日在钉钉APP完成《贺州学院学生健康填报》表单填报,非必要不离校,原则上不允许离开贺州市,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开贺州市的,须经学工处批准同意。外出的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有关管理规定,离校后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公共场所要保持社交距离,做好自我防护,并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返校。在校学生假期要坚持体育锻炼,增强自身体质,宿舍内要保持通风、勤打扫,并做好垃圾清理和日常公共区域消毒。
放假期间,全体师生员工务必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做好个人防护,少出门、不聚集。
二、领导带班值班安排
(一)带班值班安排
1.值班总协调:邓晖;
2.机要值班:劳逸;
3.保卫值班电话:5225110。
4.值班安排:
日期 |
校领导带班 |
部门领导值班 |
值班员 |
姓名、职务 |
姓名、职务、电话 |
姓名、电话 |
4月2日 (星期六) |
王源平 学校党委书记 朱其现 学校副校长 |
蒋奕 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机关党委书记(兼) |
石雄高 |
4月3日 (星期日) |
毛芳才 学校党委副书记 |
刘利 学生工作部(处)长、招生就业处处长 |
马瑜鸿 |
4月5日 (星期二) |
蒋红星 学校副校长 |
钟建林 保卫处(武装部) 处(部)长 |
路惠霞 |
(二)值班职责
值班期间,值班领导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接到有关情况报告后,及时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和信息上报工作。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校长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