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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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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2年国庆节放假安排和做好假期安全稳定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8 12:50:29  作者:  编辑:马瑜鸿(党政办)  来源:校长办公室  浏览量: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庆假期全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教体卫艺〔2022〕30号)等上级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学校国庆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和师生员工欢度节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0月1日至7日放假,共7天。  

    10月8日、10月9日上班、上课,10月6日(星期四)的课程调至10月8日(星期六),10月7日(星期五)的课程调至10月9日(星期日)。  

    二、假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倡导就地过节  

    师生员工国庆假期就地过节,原则上不离贺。非必要不要前往边境8县(市)非必要不离桂,不前往高中风险区和已有本土社会面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报告地区  

    (二)严格执行出行审批制度  

    1.学生离校不离贺的在钉钉APP报备后可在贺州市范围内流动,当日返校;确需离贺的,经学生工作处批准同意后方可出行  

    2.教职工离贺严格执行出行审批制度,须经分管疫情防控工作的校领导批准同意,中层领导干部须经校长批准同意。  

    3.离贺人员出行前须自行查询目的地风险情况(查询办法: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的“各地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同时提前24小时通过智桂通小程序上的“一键直报”功能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  

    (三)加强师生员工健康监测  

    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师生员工坚持每日钉钉打卡,教职工还要做好共同居住人的健康监测,如有身体异常或接到涉疫协查通知,应立即报告所在部门和二级学院。各部门和二级学院要动态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行动轨迹,做到“人数清、位置清、轨迹清、监测情况清”。  

    (四)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1.师生员工要遵守贺州市和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在公共场所要做好自我防护,自觉履行个人责任。  

    2.师生员工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倡导从简举办婚丧嫁娶,尽量减少人员数量。  

    (五)严格返贺返校管理  

    1.提前报备。从区外、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地区(即低风险区)和区内8个边境县(市、区)抵贺返校人员,须提前48小时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区内市外抵贺返贺人员要提前24小时向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  

    2.核酸检测。区外返校的抵贺时须完成“落地检”,其他离贺返校人员,抵贺后建议主动进行1次核酸检测。  

    3.居家健康监测。从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地区(即低风险区)和区内8个边境县(市、区)抵贺返校的实行“三天两检”(第1、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落地检”视为第一天核酸检测)和居家健康监测(无条件者实行集中健康观察)。  

    (六)加强假期校园疫情防控与安全稳定  

    1.各二级单位要进一步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和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自觉性,做到“两个确保”。  

    2.严格把好校门关。落实佩戴口罩、身份核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等措施,不能以“亮码”代替“扫码”;做好居住在校内的教职工家属、租户、经营户等社会人员的健康管理;无关人员、车辆以及“红黄码”等人员禁止入校,并第一时间报属地疫情防控部门。  

    3.二级学院需将学生安全教育管理融入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大局和校园安全稳定要求,放假前组织开好主题班会。特别要提醒师生员工注意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盗、防电信诈骗等,二级学院可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一些有意义的节日活动,同时掌握学生的去向,及时了解离校师生的返校情况,确保师生安全。  

    4.非必要不召开、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会议和活动,严格落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如必须举办,要严格执行报备制度,经审批通过后方可举行。  

    (七)加强收假后一周(10月8日-15日)疫情管理措施  

    1.实施线下教学,上课期间,学生全程佩戴口罩。  

    2.强化校门出入管理,除就医、就业、实习、跨校区上课等需要外,非必要不离校。如无特殊情况,10月16日开始恢复常态化疫情管理,实施备案进出校门。  

    3.加强对食堂、超市、快递等校内重点区域疫情防控措施,工作人员工作期间须佩戴口罩,加大校内重点场所的消杀频次。  

    (八)其他要求  

    1.后勤服务处、图书馆等部门做好假期留校师生员工学习、科研、工作和生活保障工作。  

    2.加强人文关怀。畅通师生意见建议反馈渠道,健全问题解决反馈机制,妥善解决师生员工实际困难,及时回应合理诉求与关切,强化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  

    三、领导带班值班  

    (一)校领导带班值班安排  

    1.值班总协调:邓晖;  

    2.机要值班:劳逸;  

    3.保卫值班电话:5225110。  

    4.值班安排表:  

     

    日期  

    校领导带班  

    部门领导值班  

    在岗值班员  

    姓名、职务  

    姓名  

    职务  

    姓名  

    10月1日  

    星期六  

    王源平
    党委书记
    黎琼锋
    党委常委、副校长  

    韦小梧  

    网络信息中心  

    主任  

    李发惠  

    10月2日  

    星期日  

    谢昌成  

    10月3日  

    星期一  

    吴郭泉
    校长、党委副书记
    毛芳才  

    党委副书记  

    谭家伟  

    审计处处长  

    廖明  

    10月4日  

    星期二  

    蓝晓龙  

    10月5日  

    星期三  

    劳逸  

    10月6日  

    星期四  

    吕海波
    党委常委、副校长
    朱其现
    党委常委、副校长  

    黄鼎玉  

    后勤服务处处长  

    赖裕福  

    10月7日  

    星期五  

    马瑜鸿  

     

    (二)各部门、二级学院领导带班值班安排  

    1.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进一步加强假期领导在岗带班值班值守,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制定值班安排表于9月30报行政楼315办公室备案  

    2.值班人员要熟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流程,做好政策咨询的答疑解惑工作。  

    (三)值班要求  

    值班期间,值班领导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接到有关情况报告后,及时指导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处置和按规定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校长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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