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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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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4年暑期学生放假和教职工轮休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7-10 10:06:06  作者:ybhhd  编辑:  来源:贺州  浏览量: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2014年暑假期间学生放假和教职工轮休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学生放假和教职工轮休时间

    (一)学生于7月12日开始放暑假,8月30日、31日回校注册,9月1日正式上课。

    (二)2014级新生于9月13日、14日报到注册。

    (三)教职工于7月14日起安排轮休,8月29日恢复正常上班。轮休时间由各部门在保证正常工作的情况下,适当安排。

    1.教师在完成本学期教学、实习工作,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前提下,经教务处、所在二级学院验收合格,由所在二级学院安排轮休。

    2.实验室、研究室工作人员在完成教学、科研实验任务及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前提下,由所在二级学院安排轮休。

    3.学校机关、教辅等单位人员,在完成本学期相关工作及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前提下,由本单位安排职工轮休。

    二、相关工作安排及要求

    1.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安排暑假期间的轮休,并做好暑假期间的各项工作。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对本学期工作进行总结,并结合实际做好下学期的工作计划。

    2.轮休期间,学校设总值班室,地点为校长办公室外事办(行政楼前205室),电话:5228600,传真:5228605。各部门、二级学院在暑期轮休期间必须安排人员轮流值班,确保上传下达及相关工作正常运转,并将值班安排表经领导签字、盖章后,于7月8日前报校长办公室综合科(行政楼前301室)。

    3.继续教育学院及有关学院要做好函授学员的假期面授工作;承担区培、国培计划的部门要做好组织学习工作;教务处、学工处、后勤处、财务处等部门要做好相关的职能服务工作。

    4.学工处做好留校学生的宿舍安排与管理,学工处和二级学院配合做好相关教育工作,同时做好广大师生员工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后勤保障工作。

    5.招生就业处做好暑假期间招生服务等工作。要切实做好招生组织和服务,有关单位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6.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切实重视并认真做好暑期的防火、防盗、保密、交通等安全保卫工作。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暑假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同时,要切实做好师生员工的暑期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师生员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杜绝安全事故及人身伤害事件的发生。保卫处要加强门卫管理和夜间巡逻,严格履行门卫制度,各重点防范部位应加强值班管理,确保校园安全。保卫处设值班室,电话:5228612(全天)。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4年7月4日

     

    7.4 关于2014年暑期学生放假和教职工轮休工作安排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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