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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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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放假和教职工轮休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09 08:35:27  作者:ybhhd  编辑:  来源:贺州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放假和教职工轮休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学生放假和教职工轮休时间

    (一)学生于1月17日开始放寒假,3月7日、8日回校报到、注册,3月9日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于1月19日起安排轮休(1月17日、18日正常上班),3月6日恢复正常上班。

    二、相关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评估整改、档案整理工作,安排好寒假期间的轮休,并做好寒假期间的各项工作。

    1.教师在完成本学期教学、实习工作,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前提下,经教务处、所在二级学院验收合格,由所在二级学院安排轮休。

    2.实验室、研究室工作人员在完成教学、科研实验任务及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前提下,由所在二级学院安排轮休。

    3.学校机关、教辅等单位人员,在完成本学期相关工作及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前提下,由本单位安排轮休。

    (二)轮休期间,学校设总值班室,地点为校长办公室外事办(行政楼前楼205室),电话:5228600,传真:5228605。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在寒假轮休期间必须安排人员轮流值班,确保上传下达及相关工作正常运转,并将值班安排表经领导签字、盖章后,于1月13日前报校长办公室综合科(行政楼前楼301室)。

    (三)学工处做好留校学生的宿舍安排与管理,学工处、后勤处和二级学院配合做好相关服务管理工作。

    (四)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切实重视并认真做好寒假的防火、防盗、保密、交通等安全保卫工作。放假前,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寒假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同时,要切实做好师生职工的寒假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师生职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杜绝安全事故及人身伤害事件的发生。保卫处要加强门卫管理和夜间巡逻,严格履行门卫制度,各重点防范部位应加强值班管理,确保校园安全。保卫处设值班室,电话:5228612(全天)。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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