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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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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广西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程”第二期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05 15:34:09  作者:ybhhd  编辑:  来源:贺州  浏览量: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的要求,现将“广西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程”第二期人选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桂教人〔201410号文件的具体遴选条件(见附件)。

    二、推荐名额

    按照文件精神,我校可推荐名额为4名。

    三、遴选办法及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教师向二级学院提交材料进行申报。“双肩挑”人员回相应教学单位参加申报。

    (二)申请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填写《广西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报表》(见文件附件)

    (三)申请人所在二级学院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申请人进行的考核,并签署意见后交人事处师资科。

    (四)由学校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教学情况、学术水平、科研能力进行评审,提出审核、推荐意见,并经全校公示,最后由学校统一向教育厅推荐。

    (五)教育厅根据各院校推荐情况,组织专家组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并评选出培养对象人选。

    (六)教育厅对通过评审的人选进行公示,如无异议,正式公布入选名单。

    四、材料报送

    1.请各二级学院于2014321前将推荐培养人选的申报表的纸质版(一式1份)和电子版一起上报,电子材料发送邮箱:hzursc@163.com

    2.经学校推荐确定的申请人员,再按照〔201410号文件规定提交完整材料。

    申报推荐工作时间紧,请各二级学院抓紧时间、认真落实,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淑娥        联系电话:5228611

     

    附件:关于开展“广西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

    培养工程”第二期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

    (桂教人〔201410号)(已打包上传,同时挂人事处网站)

    2014自治区优秀中青年教师培养工程的通知.rar 

     

    人事处

    20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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