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系(部):
根据桂教科学[2010]16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管理工作,科学评估课题成果,健全评价机制,广泛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促进科研成果的宣传和推广,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决定从全区14个地级市教科所(教研室)和高等院校遴选一批学术水平高、教育科研经验丰富的专家充实“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学术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参与广西教育科学规划各级各类课题的立项评审工作;
(二)参与广西教育科学规划各级各类课题的成果鉴定工作;
(三)在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下,对广西教育科学规划各级各类立项课题的研究人员进行科研培训和指导;
(四)协助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广西教育科学规划各级各类立项课题进行常规管理工作。
二、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品行端正;
(二)在本专业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学术影响;
(三)年龄在35-55岁;
(四)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担任相应的教育行政职务;
(五)曾经独立承担或以主要参加者身份参加过省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六)热爱教育科研,愿意参加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工作。
三、推荐名额
(一)我院推荐名额为5人。
(二)每名被推荐人只能推荐参加一个学科,同一单位的被推荐人专业不相同。推荐范围以教育科研人员为主。推荐参加的学科(或专业)是本单位在全区同级同类学科(或专业)中有影响力的学科(或专业)。
四、推荐办法和时间要求
符合推荐条件的教师请填写《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表》(见附件),于2010年12月19日前将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材料送交科研处(电子版发送到hzxykyc@163.com),由我院领导批审后报送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
贺州学院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