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流感样疫情防控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部门、各系(部):
近期,我院发热、咳嗽等流感样症状学生人数增多,仅11月23日至28日期间到卫生所诊治的就有37人体温达38℃—39℃,且同系学生为多,贺州市疾控中心对此初步判定为“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根据市疾控中心有关防控要求和教育部、卫生厅《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教体艺〔2009〕11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现将我院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启动《贺州学院甲型H1N1流感应急处置预案》(院综合〔2009〕2号)和《贺州学院传染病防治工作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院综合〔2007〕3号),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班班主任、辅导员督促本班学生实行“体温每日两检”,晨检在9:00前、午检在16:00前完成,并将情况填在晨检表上(另发)。当日如果发现有体温异常(发热37.5℃以上)的学生,须在上述时间内向卫生所报告并上交晨检表,如本班学生体温均无异常,晨检表由班主任或辅导员保管备查。
(二)各系对缺勤缺课的师生,由各系、班主任、辅导员及时了解情况并如实填写缺勤缺课登记表备查,因感冒发烧缺勤缺课的以系为单位每天16:00前报给卫生所。
(三)对体温异常且家在贺州市的学生,要求其本人请假居家隔离治疗(一般为一星期),痊愈后(体温正常3天以上)方可回校上课。居家治疗期间,同样按“体温每日两检”要求向班主任或辅导员报告。
(四)行政部门教职工以部门为单位,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将身体健康情况报给工会办公室刘锂同志,由工会汇总后报给卫生所。其它应急工作请各部门、各系(部)认真对照以上两个应急预案执行。
(五)学工处、教务处要督促学生加强教室、宿舍的通风换气、卫生管理,要求所有窗户要全部打开。后勤部门加强校园公共卫生管理。
(六)卫生所报告联系人:魏素兰,电话13907842138。
二、在校学生出现体温异常且家在外地的,按以下规定实施隔离治疗、集中管理。
(一)我院在西校区第12栋学生公寓安排有隔离区,隔离区设有流感临时诊治管理办公室,负责诊治、观察工作。
(二)发热37.5℃以上的学生,都要搬到隔离区进行隔离和治疗,不得自由进出隔离区。
(三)发热38.5℃以上的,必须到上级医院诊治,如果上级医院不安排住院治疗的,须回到我院隔离区进行隔离治疗。
(四)体温在37.5℃以下的感冒者可到我院卫生所诊治。
(五)隔离期间无关人员不得自由进出隔离区,隔离人员饮食由相关部门协调安排专人送到指定地点,伙食费和药费由本人自理。
特此通知。
贺州学院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