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学院荣获“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
加入时间:2009-10-15 11:45:02 来源:贺州传媒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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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日前,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了《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名单的通知》,授予426所学校“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其中广西共有17所学校获此称号,贺州学院排名第一。这是该院语言文字工作取得的又一次突破,对于推进全院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着力提高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据悉,贺州学院自2006年被自治区语委授予“区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以来,十分重视语言文字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在培训考核、科学研究、师生用语用字规范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为社会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韦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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