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学院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实施方案

2017年10月31日 16:52  点击:[]

贺州学院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桂教体卫艺〔2016〕22号文件的要求,为做好我校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有关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育人,充分发挥大学生艺术展演在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方面的独特作用。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艺术展演全过程,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培养和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领导机构

(一)成立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领导小组,对整体活动进行组织和协调,负责活动实施方案的制定,成员如下:

长:林

副组长:朱其现罗杨合黄照强麦茂生韦祖庆肖盛誉

员:陈东云覃爱民陈丽彬

吴继军苏水莲孙梓钰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活动的具体实施和宣传。办公室设在校团委,由钟洲兼任主任。

三、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理想与信念”。展演活动的各项目和内容要围绕主题,展现我校师生心系祖国、肩负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远大理想;展现与祖国同行、与人民同行、与时代同行、与梦想同行的崇高追求;展现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青春风采。

四、活动项目和形式

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大学生艺术作品、校级领导书画摄影作品和教职工艺术教育科研论文五大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和朗诵;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科技三部分;学生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校级领导书画摄影作品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教职工艺术教育科研论文包括已发表和未发表的相关论文。

五、参加对象

艺术表演、艺术实践工作坊和艺术作品三类的参加对象为我校在读本科生、专科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

校级领导书画摄影作品的参加对象为我校在职校级领导;教职工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的报送对象为我校在职教职工。

六、作品要求

(一)艺术表演节目的要求

1.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作品(其中一首为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需提交合唱谱的电子版。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鼓励本校教师担任),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4.戏剧节目。

含短剧、小品、戏曲、音乐剧、歌舞剧等,演出人数不超过10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5.朗诵节目。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少于2人,不超过10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

(二)学生艺术作品的要求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JPG格式,分辨率达到300dpi)。

4.设计。

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立体设计尺寸不超过50cm(长)×50cm(宽)×50cm(高)。

5.微电影。

片长不超过15分钟,提交的视频格式统一为DVD格式。作者须保留MOV或AVI格式视频文件。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要求,艺术作品不用装裱,需在作品正面标明艺术作品的种类,并附5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在背面注明作者、所在地区、学校名称、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一律用铅笔写);以数码照片(光盘)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学校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校内外交流,以及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三)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的要求

工作坊围绕“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科技”三个项目开展活动。

1.艺术与校园。体现艺术美丽校园的理念,展示艺术与校园谐合,引领大中小学校的审美品味,塑造良好形象的创意创新实践,如橱窗、走廊、教室环境创设、校服设计、学习用品、用具设计等。

2.艺术与生活。体现艺术美好生活的理念,展示艺术与生活结合,丰富日常生活趣味,提高日常生活品质的创意创新实践,如日用品、装饰品等的设计制作。

3.艺术与科技。体现艺术美化科技的理念,展示艺术与科技融合,促进科技艺术化,提升科技美感的创意创新实践,如艺术对设计、工艺、材料等的影响和体现。

工作坊为一队一坊,每队参展人数为10人,其中学生6-8人,指导教师1-3人。项目方案文稿和反映工作坊项目的现场实践视频(时长不超过8分钟,刻录成DVD数据盘,采用MPG2格式)。

(四)校级领导书画摄影作品的要求

校级领导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的具体规格同上“二、学生艺术作品的要求”一样。校级领导书画摄影作品报送总数不限,每人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2幅(组)。

(五) 教职工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的要求

1.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要求,论文选题范围为:

(1)基于树立和增强文化自信的学校美育价值研究。包括高校美育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强化大学生的文化主体意识和文化创新意识,实现“以美育人,以文化育人”的育人目标等方面所具有的独特价值与功能研究。

(2)普通高校公共艺术教育课程体系创新研究。包括因校因地制宜开设与拓展任意性艺术选修课程,创新课外艺术实践活动内容与形式并实施学分管理,加强艺术教育与其他学科的渗透与融合等方面的研究。

(3)专业艺术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实践研究。包括依据学科建设、产业发展、社会需求、艺术前沿等调整专业设置,增强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建设文化强国的契合度,创建协同育人的艺术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的研究。

(4)高校艺术教育服务社会的路径及实施研究。包括高校艺术专业师生深入中小学校和社区开展“结对子、种文化”实践活动,高等学校搭建农村美育支教平台、建立中小学校对口援教与实习基地等方面的实践探索与研究。

(5)高校艺术社团及校园文化环境建设研究。包括高校学生艺术社团的规范管理、特色发展与品牌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融入校园文化环境建设的理念与实践等方面的研究。

2.论文需自觉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运用科学研究方法,注重科学性和严谨性,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可靠性。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求真务实,进行有深度的研究,体现创新精神,力求学术观点有新意,在实践中有推广价值。

3.论文分为甲、乙两类:甲类为2014年9月以后撰写并且没有公开发表过的论文;乙类为2014年 9月以后公开发表的论文。已参加过前四届全国和广西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评选(含获奖和未获奖)的论文不再参加本届论文申报和评选。

4.每篇论文正文不超过 8000字,论文摘要不超过500字。每篇论文署名作者不超过2人(其中调研报告署名作者不超过4人)。引文注释一律采用尾注的形式。论文中不要出现作者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

5.论文文本格式:用 word编辑,A4纸型,标题用小2号宋体字,正文用小3号仿宋体字。公开发表的乙类论文须附发表刊物封面和目录页的复印件。

七、时间安排

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16年11月—12月,成立展演活动领导小组,制订活动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层层落实。

(二)第二阶段:2017年1月—5月,以“红五月”科技文化艺术节为依托,在校内集中展演,主要活动及时间安排如下:

1.2017年4月—6月:声乐、器乐作品欣赏,大合唱演出、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项目方案遴选。

2.2017年5月:艺术设计类作品展,微电影作品、征文比赛。

3.2017年5月—6月:舞蹈专场演出。

4.2017年9月:教职工艺术教育科研论文评选。

(三)第三阶段:2017年7月,完成艺术表演类节目,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大学生艺术作品、校级领导书画摄影作品报送,9月完成教职工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送。

根据桂教体卫艺〔2016〕22号文件的规定,将在全校展演和评选的基础上,选送1个大合唱、2个群舞节目、4个不同类型的艺术表演节目、20件艺术作品、2个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5篇艺术教育科研论文、全部校级领导书画摄影作品参加全区评选。

八、经费保障

学校所举办的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系列活动所需经费(列入学校红五月科技文化艺术节等校园文化活动),由学校统筹安排解决。各二级学院参加学校比赛的费用由各二级学院自行解决。

贺州学院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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