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一届贺州市文明家庭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现将贺州市文明委《关于开展第一届贺州市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及做好第一届自治区文明家庭推荐工作的通知》(贺文明办发〔2017〕3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评选推荐。评选办法及报送材料要求见附件相关文件。
请各单位在2017年4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学校党委宣传部。联系人:何鑫,联系电话:5228660。
附件:关于开展第一届贺州市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及做好第一届自治区文明家庭推荐工作的通知(贺文明办发〔2017〕3号)
党委宣传部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