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贺州学院第三届校园足球联赛的通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经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研究,决定于2017年4月中旬至2017年5月底举办贺州学院第三届校园足球联赛,现将联赛方案和规程予以公布,请认真做好赛事的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贺州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7年4月6日
附件:1.贺州学院第三届校园足球联赛方案
2.贺州学院第三届校园足球联赛规程
3.贺州学院第三届校园足球联赛报名表
附件1
贺州学院第三届校园足球联赛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校园足球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校园足球发展,增强学生体质,适应学校转型发展,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提供健康保障。
二、活动主题
“阳光足球 快乐向上”
三、主办单位:贺州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四、承办单位:旅游与体育健康学院
五、组织机构
组委会
主任:林明
副主任:岳君邓晖肖盛誉
成员:兰瑞芳谢雪清罗艺荣黄照强吴桂容
梁安梁琼珍唐复柱邓小明吴继寿
白明凤覃德泽苏世乙魏立明莫达隆
覃朝武陈家群李素云邓小兵于坚
冯婉娟
仲裁委员会
主任:岳君
副主任:邓晖肖盛誉
成员:梁楹谢羡芝叶羽翌谢晓信徐彬超
六、比赛时间:4月中旬至5月底
七、比赛地点:贺州学院西校区足球场
八、比赛制度:男子组:11人制,女子组:5人制。
九、赛事相关工作
(一)举行开幕式。参加人员: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成员、裁判员、各队领队、教练员、全体运动员,要求统一着运动装(负责单位:旅游与体育健康学院、校团委)。
(二)做好比赛的各项组织与竞赛裁判工作(负责单位:旅游与体育健康学院)。
(三)做好比赛场地的平整以及比赛期间的医务工作(负责单位:后勤服务处)。
(四)做好足球联赛网络宣传报道(负责单位:宣传部)。
(五)做好足球联赛期间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单位:保卫处)。
(六)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落实好本院运动员代表队的训练和参赛工作;按要求组织本院开幕式运动员队列,并携各学院院旗;处理好本学院比赛期间出现的各种意外问题、突发事件。
附件2
贺州学院第三届校园足球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贺州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旅游与体育健康学院
三、比赛时间、地点:2017年4月中旬至5月底在西校区足球场。
四、比赛组别、赛制:男子组:11人制。女子组:5人制。
五、参加单位:全校各二级学院,以学院为单位组队参加比赛。
六、参赛条件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该二级学院在校学生(休学的学生不参加比赛),要求身体无疾病。
七、比赛办法
(一)各组别参赛队少于6个队进行单循环比赛。多于或等于6个队进行分组单循环赛,小组前两名出线后再进行交叉淘汰赛。
(二)决定名次办法
1.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2.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积分相等的队之间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的队之间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的队之间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的队在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的队在全部比赛中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如仍不能排定名次,则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三)交叉淘汰赛
各小组前两名出线,根据A1—D2、B1—C2、C1—B2、D1—A2进行交叉淘汰赛。如在规定的比赛时间内打成平局,不进入加时赛,直接以罚球点球的方法决出胜负。
八、规则与规定
(一)执行国际足联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2015/2016)》。
(二)执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及《贺州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三)男子组全场比赛时间为90分钟(上下半场各4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比赛使用5号球。女子组全场比赛时间为40分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比赛使用5号球。
(四)男子组每场比赛允许填报上场运动员11名,替补名额不限,但只可替换5名运动员。女子组每场比赛允许填报上场运动员5名,替补名额不限,但只可替换5名运动员。同一场比赛中被替换下场的运动员不得重新被换上场。
(五)参加比赛的全部运动员
1.在同一阶段比赛中被出示黄牌累计3次,停赛一场。
2.在一场比赛中被出示黄牌累计2次,停赛一场。(在同一场比赛中因连续被出示两张黄牌而被出示红牌的,该两张黄牌不做累计)
3.在一场比赛中被出示红牌,停赛一场。
4.第一阶段比赛结束后,有关运动员的红、黄牌累积自动清零。
(六)在比赛中,如果某一个队在场上队员不足7人(女子组不足3人)时,则本场比赛自然终止,视该队为弃权,判对方3:0胜;如比赛终止时场上比分超过3:0,则以当场比赛终止时实际比分为准。
(七)如因特殊情况的干扰,造成比赛中断,经联赛组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大会必须尽快另选时间补足比赛剩余时间(包括罚球点球)。
(八)各队必须准备好统一的比赛服、足球袜及守门员服装。选购服装时各代表队尽可能相互联系,以免比赛服装同款或颜色过于相近。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表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要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场上队长必须自备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所有上场队员球鞋必须为帆布面橡胶底。违者不得上场比赛。
(九)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需更改比赛日期,由联赛组委会做出决定。
(十)各阶段参赛运动员不得留怪异发型、不得佩戴眼镜以及任何饰物,否则取消其比赛资格。
(十一)各参赛队伍在赛前15分钟到比赛场地检录处检录,并出示运动员的学生证。超过比赛时间15分钟未检录或不足最少比赛人数要求的,视为弃权,本场比赛按0:3计。
九、报名办法
(一)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4月18日。
(二)各二级学院在同一组别内限报一支参赛队,教职工可单独组队参赛。
(三)各参赛单位均以所在二级学院为球队名称,球队参赛队员必须同属其所在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之间不允许球员交流,不允许冒名顶替,不允许聘用校外人员参加比赛。
(四)每支参赛队填报报名表一份,男子组包括运动员20人、领队1人(由老师担任)、教练1人;女子组包括运动员10人、领队1人、教练1人。
(五)各参赛单位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表纸质版提交至旅游与体育健康学院办公室,联系人:梁楹,联系电话:15676430690,电子邮箱:88102531@qq.com,同时以邮件名为“XX学院足球报名材料”电子版(必须与纸质版一致)在报名日期截止前发送到联系人电子邮箱。不按要求报送纸质和电子版材料的参赛单位取消比赛资格。逾期未报不予补报。各参赛代表队一经报名后,不得更改。
十、奖励办法
(一)各组别分别设立集体前六名,并为每一名获奖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
(二)各组别分别设立“最佳运动员”奖、“最佳射手”奖。“最佳运动员”奖由各运动队推荐评选,其中各组别获得前四名的运动队按参赛人数的20%推荐评选,其他队伍按参赛人数的10%推荐评选。“最佳射手”为本次赛事各组别进球最多的运动员获选。组委会将对获奖的运动员颁发证书。
十一、其它事项
(一)凡参加比赛的各代表队,需派一名代表在4月19日下午16:30到旅游与体育健康学院办公室参加赛前联席会议并进行分组抽签。
(二)每场比赛参赛球队必须至少有一名老师到场。
(三)凡对各参赛运动队(员)的资格问题、比赛成绩与名次有异议提出申诉,须由该队领队亲自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述报告书》。经“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安排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一旦调查核实,则按规程相关规定处理。
(四)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附件3
2017年贺州学院校园足球联赛报名表
参赛队:参赛组别:
领队:教练员: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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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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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上
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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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上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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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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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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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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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上
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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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上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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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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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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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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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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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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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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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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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