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年度“贺州学院文艺积极分子”的通知

2017年10月31日 16:41  点击:[]

共青团贺州学院委员会

2017〕—3号

关于评选2016年度

“贺州学院文艺积极分子”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学生组织:

为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文化育人的教育方针2016年学校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文艺活动,并涌现出一批先进个人。为了树立榜样,奖励在文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积极分子,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贺州学院文艺积极分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本科、专科在校生。

二、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校、院、社团的各项文艺活动,表现突出

2.在全国、省级、市级、校级文艺比赛中的获奖者优先考虑。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各学院学生根据评选条件自主申报,认真填写《贺州学院文艺积极分子申报表》。

 (二)各学院团委对申报学生的基本条件初步审核,并认真填写推荐意见,报学院党委党总支审批。

 (三)要求在2017年4月20日前完成评选工作,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报送校团委(西区行政楼后楼129室),电子版发送到团委邮箱hzxygqt@126.com.联系人:王国栋,电话:18877493194(电子版文件名为××学院2016年度文艺积极分子申报材料)

 (四)校团委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公示。

请各学院团委认真审核,按时完成。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16年度“贺州学院文艺积极分子”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6年度“贺州学院文艺积极分子”申报表

共青团贺州学院委员会

20174月10

附件1

2016年度“贺州学院文艺积极分子”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

名额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5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10

建筑工程学院

7

教育与音乐学院

30

经济与管理学院

13

旅游与体育健康学院

14

设计学院

18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18

外国语学院

14

文化与传媒学院

24

应用技术学院

20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15

政治与历史学院

6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11

大学生艺术团

10

社团

40

附件2

2016年度“贺州学院文艺积极分子”申报表

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特长

政治面貌

所在学院、班级

学院团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学院党委(党总支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校团委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2016年度贺州学院“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十佳团委(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16年度贺州学院 “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青年志愿服务团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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