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教育引导广大师生依法上网、安全上网、文明上网,培育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现就开展师生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和网络文明素养专题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2年6月30日前。
二、学习内容
(一)网络信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摘编(党委宣传部选编)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的意见》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六)《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七)《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八)《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九)《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
(十)《贺州学院校园新媒体和网络工作群暂行管理规定》
三、学习要求
(一)专题教育要覆盖全校师生员工。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各二级单位要通过理论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团日等多种形式组织好师生党员和教职员工的专题教育,学生工作处要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统筹组织好学生的专题教育。
(二)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各二级单位要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充分认识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和网络文明素养教育的重大意义,自觉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和网络空间行为规范,依法上网、安全上网、文明上网,共筑美好精神家园,营造清朗有序网络生态,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
(三)专题教育结束后,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各二级单位请把相关照片(含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1-3张发至指定邮箱,学工处负责收集整理学生学习教育相关照片并发至指定邮箱。
未尽事宜,请与党委宣传部联系。联系人:黎君;电话:5228660,邮箱:912890469@qq.com。
附件:
1.网络信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摘编(党委宣传部选编)
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的意见》
3.《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6.《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7.《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8.《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9.《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
10.《贺州学院校园新媒体和网络工作群暂行管理规定》
党委宣传部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