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学院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方案

2018年04月20日 09:12  点击:[]

 

贺州学院2018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方案

 

 

据《广西高等学校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试行)》《广西高等学校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为从制度上、组织上和职责上全面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保证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按照《贺州学院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以及相关二级单位(部门)工作职责,对学校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作如下责任分工。

 

一、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分工

 

(一)梁丁丁(党委书记)

 

主持学校党委全面工作。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对学校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学校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对主管的思想政治、保密、人才、办公室、督查、档案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主管和联系的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督查办公室、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治与历史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中兴通讯信息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管责任。

 

(二)吴郭泉(党委副书记、校长)

 

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对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学校工作作风、纪律作风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发展规划、高等教育研究、产教融合与创新创业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主管和联系的发展规划办公室、高等教育研究中心、产教融合与创新创业中心文化与传媒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管责任

 

(三)毛芳才(党委副书记)

 

对负责的党建、干部、统战、思想政治教育、学工、就业、安全稳定、共青团、扶贫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和联系的组织部、统战部、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外国语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管责任

 

(四)何星存(党委常委、副校长)

 

对负责的人事、离退休、关工委、博物馆、继续教育、教育技术、图书信息统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和联系的人事处、离退办、南岭民族走廊研究院、继续教育学院、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技术研究院)、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碳酸钙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管责任

 

(五)黎琼锋(党委常委、副校长)

 

对负责的教学、招生、教师能力培养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和联系的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育与音乐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宝贤餐饮管理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管责任

 

(六)吕海波(党委常委、副校长)

 

对负责的科研、学科建设、科协、研究生、外事、国际交流与教育、学报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和联系的科研处、研究生处、国际教育学院、学报编辑部、建筑工程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管责任

 

(七)朱其现(党委常委、副校长)

对负责的后勤、校园建设、安全保卫、综治、工会、计生、妇女、校友、社科联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和联系的后勤服务处、武装部、保卫处、工会、女工委、社科联、校友联谊总会、设计学院、旅游与体育健康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管责任

 

(八)蒋峰华(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主持纪委工作。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组织协调的责任;对学校纪委落实监督责任负总责;对负责的监察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和联系的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数学与计算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管责任

 

(九)王瑞龙(党委常委、总会计师)

 

对负责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和联系的财务处、审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经济与管理学院(新道经济与管理学院、新道创新创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管责任

 

(十)谢雪清(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对负责的意识形态、宣传、精神文明、校园文化、舆情、师德师风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的宣传部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管责任

 

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二级单位(部门)责任分工

 

部门责任分工如下表:

 

重点工作

具体内容

责任部门

一、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

1.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

宣传部

2.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组织部

3.加强对贯彻党的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情况的监督检查。

纪委办、宣传部、组织部

4.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各二级单位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党委办、纪委办、组织部、各二级党组织、各二级单位

二、扎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1.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在责任内容、责任分工、责任落实、责任考核、责任追究方面形成环节严密、措施得当的工作机制。

党委办、纪委办

2.分析研判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及时根据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向党委提出工作意见建议  。

纪委办

3.明确二级单位“两个责任”的责任清单,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逐级签订责任书,开展落实责任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

党委办、纪委办、

组织部、审计处

4.改进和完善《贺州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系统》信息化管理。

纪委办

5.制订年度《贺州学院二级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检查考核方案》,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体系设计,开展二级党组织、二级单位(部门)履行“两个责任”年度考核。

党委办、纪委办、组织部

6.规范和强化党内监督,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二级单位和党员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实施“一案双查”。

纪委办

三、深入推进作风建设

1.完善学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制度规定。

党委办、校长办、

纪委办、督查办、

各二级单位

2.开展贺州学院工作作风建设专项活动。

3.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强化作风纪律执行,加强对“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干部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

纪委办、党委办、校长办、组织部、财务处、审计处

4.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宣传,严肃处理师德师风存在的突出问题。

宣传部、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纪委办

四、深化惩防体系建设

1.开展“贺州学院廉洁文化教育宣传月”系列活动,对干部、教师、大学生分类开展廉洁从政、廉洁从教从研、廉洁修身宣传教育和理论研究,进一步加强廉洁文化宣传教育。

纪委办、宣传部、各二级单位

2.结合地方廉洁文化传统、结合艺术传媒专业优势、结合学校廉洁教育基地和新媒体平台,创新载体、突出特色大力推进校园廉洁文化建设。

纪委办、团委、

各二级学院

3.抓好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情况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构建管用易行、责权分明、便于操作、利于监督的制度体系,扎紧制度“笼子”。

纪委办、督查办、组织部

4.结合高校深化综合改革实际,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人事录用、干部管理、招生就业、后勤服务、基建管理、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的建章立制。

国资办、人事处、组织部、教务处、后勤处、财务处、监察处,各二级单位

5.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开展日常“双向约谈”,党委、纪委主要领导定期与主要中层领导干部进行谈心谈话。

党委办、纪委办、组织部

6.强化“三重一大”监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加强对各单位(部门)执行党务、政务公开情况监督检查。

纪委办、监察处、督查办、

各二级单位

7.严肃查处师生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预防和纠正学生资助、教学考试、教育收费、实习实训、学术研究、校企合作等领域侵害师生利益的行为和问题  。

纪委办、学工处、教务处、科研处、督查办、

各二级学院

8.强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督查,加强对全校帮扶干部和第一书记的教育和管理,确保扶贫工作落实到位

组织部、纪委办、督查办、

各二级单位

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1.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把“四种形态”正确运用到监督执纪各环节。

纪委办、监察处

2.加强日常监管,对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转变执纪观念,对党员干部严管厚爱。

纪委办、监察处

3.加强纪律审查力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受理工作内部管控;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纪律审查、案件审理的流程、文书、档案管理等工作;依规依纪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教师违纪违规问题。

纪委办、监察处

4.开展重点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督查。

督查办、纪委办

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1.研究制订《中国共产党贺州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工作职责》《中国共产党贺州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联系重点领域部门工作办法》,明确学校纪委委员职责,发挥纪委委员作用。

党委办、纪委办

2.全面梳理,清理、完善纪检监察工作制度,研究修订《贺州学院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办法》等制度。

纪委办、监察处

3.加强对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二级党组织(单位)纪检委员(兼职纪检监察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开展纪检委员履职考核工作

纪委办、监察处、组织部

4.举办二级党组织(单位)纪检委员(兼职纪检监察员)业务培训班,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组织部、纪委办

 

注:排第一位的职能部门为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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