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学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方案

2017年09月11日 14:53  点击:[]

据《广西高等学校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试行)》《广西高等学校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为从制度上、组织上和职责上全面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保证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按照《贺州学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以及相关二级单位工作职责,对学校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作如下责任分工。  

一、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分工  

(一)梁丁丁(党委书记)  

主持学校党委全面工作。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对学校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对主管的人才、办公室、督查、人事、离退休、关工委、档案、扶贫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主管和联系的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督查办公室、人事处、离退办、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治与历史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中兴通讯信息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管责任。  

(二)吴郭泉(党委副书记、校长)  

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对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主要领导责任;对主管的发展规划、高等教育研究、产教融合与创新创业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主管和联系的发展规划办公室、高等教育研究中心、产教融合与创新创业中心文化与传媒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管责任  

(三)梁 华(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主持纪委工作。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组织协调的责任;对学校纪委落实监督责任负总责;对负责的党建、干部、宣传、统战、监察、精神文明、保密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和联系的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设计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管责任  

(四)汤干文(党委委员、副校长)  

对负责的后勤、校园建设、安全保卫、综治、工会、计生、妇女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和联系的后勤服务处、武装部、保卫处、工会、女工委、旅游与体育健康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管责任

(五)林 明(党委委员、副校长)    

对负责的思政、学工、就业、安全稳定、共青团、校友、社科联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和联系的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团委、社科联、外国语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管责任

(六)王瑞龙(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对负责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和联系的财务处、审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经济与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管责任  

(七)何星存(副校长)  

 

对负责的科研、学科建设、科协、研究生、外事、国际交流与教育、继续教育、学报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和联系的科研处、研究生处、食品科学与工程技术研究院、南岭民族走廊研究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报编辑部、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碳酸钙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管责任  

(八)黎琼锋(副校长)  

对负责的教学、招生、教师能力培养、教育技术、图书信息统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和联系的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教育与音乐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管责任  

 

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部门责任分工  

部门责任分工如下表:  

 

重点工作  

具体内容  

责任部门  

一、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  

1.开展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学习宣传。  

宣传部  

2.组织开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专题学习讨论。  

组织部  

3.组建《准则》《条例》“两部党内法规”宣讲团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巡回宣讲,开展“两部党内法规”知识测试。  

宣传部、纪委办  

4.加强对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执行《准则》《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  

纪委办  

二、扎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1.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在责任内容、责任分工、责任落实、责任考核、责任追究方面形成环节严密、措施得当的工作机制。  

党委办、纪委办  

2.分析研判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及时根据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向党委提出工作意见建议 。  

纪委办  

3.明确二级单位“两个责任”的责任清单,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逐级签订责任书,开展落实责任情况监督检查 。  

党委办、纪委办、  

组织部  

4.改进和完善《贺州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系统》信息化管理。  

纪委办  

5.制订年度《贺州学院二级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检查考核方案》,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体系设计,开展二级单位履行“两个责任”年度考核。  

党委办、纪委办  

6.加强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队伍建设。  

组织部、  

各二级党组织  

7.规范和强化党内监督,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二级单位和党员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实施“一案双查”。  

纪委办  

三、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  

纪委办、  

各二级单位  

校长办  

2.依据自治区党委有关规定修订学校公务接待实施办法。  

3.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强化作风纪律执行,加强对“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干部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  

纪委办、党委办、校长办、组织部、财务处  

4.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宣传,严肃处理师德师风存在的突出问题。  

宣传部、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纪委办  

5.加强对发生群众身边特别是扶贫领域“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维护师生群众的合法权益。  

纪委办  

四、巩固巡视整改工作成果,严防整改问题反弹  

1. 实施校领导班子“双听双谈双汇报”制度。  

党委办、纪委办  

2.开展重点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督查。  

督查办、纪委办  

3.探索开展校内巡察试点工作。  

党委办、纪委办  

五、推进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  

1.开展“党风党性党纪”主题教育活动,对干部、教师、大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廉洁从政、廉洁从教、廉洁修身宣传教育和理论研究,进一步加强廉洁文化宣传教育。  

纪委办、宣传部  

2.结合地方廉洁文化传统、结合艺术传媒专业优势、结合学校廉洁教育基地和新媒体平台,创新载体、突出特色大力推进校园廉洁文化建设。  

纪委办、团委、  

各二级学院  

3.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协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推动源头反腐。  

纪委办、监察处,各二级单位  

4.结合高校深化综合改革实际,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科研人员兼职取酬、人事招聘录用等重点改革领域的廉政风险防范和纪律监督。  

科研处、财务处、人事处、监察处,各二级单位  

5. 完善问题线索排查机制,及时办理信访举报件,依法依规查办案件。  

纪委办、监察处  

六、严明换届纪律,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全力把好选人用人的政治关和廉洁关,严肃换届纪律,加强纪律监督,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组织部、纪委办  

七、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建设,打造过硬队伍  

1.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机制改革,加大日常教育、提醒、监管、治理的力度。  

纪委办、监察处  

2.规范开展约谈函询,对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  

纪委办、监察处  

3.建立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考核制度。  

纪委办、监察处  

4.举办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业务培训班,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组织部、纪委办  

 

注:排第一位的职能部门为牵头单位。  

 

 

 


上一条:中共贺州学院委员会关于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下一条:关于开展贺州学院2017年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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