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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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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放假和教职工轮休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03 08:27:31  作者:佚名  编辑:  来源:贺州  浏览量: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放假和教职工轮休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学生放假和教职工轮休时间

    (一)学生于1月18日开始放寒假,2月22日、23日回校报到、注册,2月24日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于1月20日起安排轮休,2月21日恢复正常上班。轮休时间由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在保证正常工作的情况下,适当安排。

    二、相关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安排寒假期间的轮休,并做好寒假期间的各项工作。

    1.教师在完成本学期教学、实习工作,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前提下,经教务处、所在二级学院验收合格,由所在二级学院安排轮休。

    2.实验室、研究室工作人员在完成教学、科研实验任务及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前提下,由所在二级学院安排轮休。

    3.学校机关、教辅等单位人员,在完成本学期相关工作及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前提下,由本单位安排轮休。

    (二)轮休期间,学校设总值班室,地点为党政办行政科(行政楼前楼204室),电话:5228600,传真:5228605。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在寒假轮休期间必须安排人员轮流值班,确保上传下达及相关工作正常运转,并将值班安排表于1月10日前报校长办公室综合科(行政楼前楼301室)。

    (三)后勤处做好留校学生的宿舍安排与管理,学工处和二级学院配合做好相关教育工作,同时做好广大师生员工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后勤保障工作。

    (四)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切实重视并认真做好寒假的防火、防盗、保密、交通等安全保卫工作。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寒假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同时,要切实做好师生员工的寒假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师生员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杜绝安全事故及人身伤害事件的发生。保卫处要加强门卫管理和夜间巡逻,严格履行门卫制度,各重点防范部位应加强值班管理,确保校园安全。保卫处设值班室,电话:5228612(全天)。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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