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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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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研处]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19 21:02:00  作者:hzuadmin  编辑:  来源:贺州  浏览量:

    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了保证申报质量和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和项目申请者遵照执行。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该项工作将作为本单位的重要考核依据)
    1. 分管领导要亲自组织学习相关申报信息和文件。请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www.nsfc.gov.cn下载相关文件资料,并组织教师学习《关于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等内容。
    2. 分管领导要亲自组织发动和策划。要认真总结上年度自治区基金和国家基金申报工作,认真分析未受资助项目的反馈意见,解决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本单位今年的申报质量比去年有所提高。
    3. 分管领导要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修改。对申报项目的意义、研究目标和内容、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等进行论证,由专家提出修改意见,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4. 分管领导要熟悉项目申请要求认真做好形式审查工作。对照“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1),对申请书格式进行认真审查,对申请书各栏目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供申请人修改,提高申请书的填写质量。

    二、申请须知
    (一)2013年度部分类型项目资助政策
    面上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8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男性未满35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平均资助强度不变,仍为25万元/项,资助期限3年;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强度平均仍为50万元/项左右,资助期限为4年。
     申请人应特别注意,上述类型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为全委平均值,各科学部资助强度有所不同,须认真阅读《指南》各科学部相关类型项目说明。
    (二)政策调整
    2013年起,自然科学基金委对资助格局及资助政策进行部分调整:
    1.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计入有关限项申请总数。
    2. 上年(注:本次指2012年)已获得科学基金资助(不包括一年期资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同类型项目。
    3. 自2014年开始,上两年(注: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的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当年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4.“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在集中接受期申报。
    (三)限项申请规定
    1. 作为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项目;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合计为3项。
    3. 不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符合条件申请青年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的除外);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
    4. 不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限项范围,作为参与者承担的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5. 作为负责人限获得1次资助的项目类型: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青项目。
     6.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申请时即纳入限项规定,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申请时不限项。
     7. 不受限项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的项目类型有: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际(地区)交流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青少年科技活动专项项目、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项目、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其他类型项目,以及项目指南中特殊说明不限项的项目等。
    (四)申请书撰写注意事项
    (一)启用2013年新版申请书。
    1. 2013年,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采用传统的离线方式填写申请书;其他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填写。
    2. 采用离线方式填写的申请书应使用2013年新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或登陆http://isisdemo.nsfc.gov.cn/miniiris/news.asp下载),以前版本均不接收。
    3. 采取网上在线填写申请书的老师请于2013年1月21日前到科研处申请用户名和密码,登陆ISIS系统填写。
    (二)其他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之前,可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中的项目查询功能(链接网址:http://159.226.244.14/portal/proj_search.asp),查阅拟申报学科代码下的历年已获资助项目情况,从而确保拟选申请代码的正确性和选题的新颖性。    
    2. 合作单位必须加盖法人公章,名称必须与公章一致(课题组中有外单位成员即视为有合作单位),建议申请时签订好合作协议,明确权责利。
    3. 申请人和所有成员必须亲笔签名,境外人员必须提供信件、传真等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
    4. 在职博士生需提供导师亲笔签字的同意函。
    5. 中级职称无博士学位申请者需提供2封推荐信,推荐人要注明单位和职称并亲笔签字。
    6. 申请者和主要参与者同年申请项目的单位不一致,以及与正在承担的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应当在申请书个人简历部分注明。
    7.  图片处理,建议转换成JPG、GIF格式,以保证最终转化成的pdf版本申请书中的图像质量。
    8. 注意不同科学部的特殊要求。
    9.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资助申请。
    以上情形如有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提交监督委员会处理。
    (四) 检查附件材料是否齐备
    1.无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有2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信,推荐者亲笔签字,并注明单位(盖章)、专业。
    2.在职研究生申请项目须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同意函应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注意:在读博士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申请者,也必须提交同意函;
    3.有境外人员参加的项目提供国际合作协议书或境外人员的知情同意书,委托签字的委托书。
    4.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需要由依托单位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博士后工作站的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 或者是出站后继续留在依托单位从事科学研究。
    5.凡与外单位合作申请的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必须与申请方签订“基础研究项目合作申请协议”(附件5)。

    三、申报时间安排
    1. 2013年1月16日至2013年2月18日,各单位分管领导认真组织、策划本单位的申报计划,申请者查阅资料,撰写申请书初稿,将初稿提交所在单位。
    2. 2013年2月19日至2月28日,各单位分管领导组织专家对每份申请书进行实质性评审,提出书面的修改意见,供申请者修改。申请者将修改过的纸质申请书初稿一式1份(A4双面打印)提交所在单位。
    3. 2013年3月1日下班前,各单位汇总通过审核修改过的申请书一式1份交到科研处。不受理个人单独提交和未经单位审核修改的申报书。
    4. 2013年3月2日至3月6日,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核,定稿。
    5.申请者务必在2013年3月9日前将纸质的正式申请书一式2份及电子版、“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和“贺州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和相关附件材料送交所在单位。
    6. 各单位必须在2013年3月12日上午下班前将上述材料和“关于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报告”(附件6)送交科研处。
    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和申请者务必严格遵守上述时间安排,逾期概不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韦琳联系,电话:5228632,15878463785,E-mail:
    hzxykyc@163.com

    贺州学院科研处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
    附件1: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doc
    附件2:201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电子申请书.exe
    附件3:贺州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doc
    附件4:关于严格按规定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的通知.doc
    附件5:基础研究项目合作申请协议.doc
    附件6:部门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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