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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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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处]关于做好我院2013年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21 14:44:11  作者:hzuadmin  编辑:  来源:贺州  浏览量:

    教务〔2013〕4号

    关于做好我院2013年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今年我区继续开展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该考试(笔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标准
      相关考试标准、办法、规定、考试大纲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
    www.ntce.cn)查询。

    二、考试对象
      凡户籍或人事档案在广西区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具体要求见下文中“报名信息现场确认”中的分类)。

    三、报考条件
    1.申请高级中学、初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申请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专科以上学历;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原则上应具备专科以上学历,试点期间适当放宽到中等幼儿师范毕业。 
    2.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及成人高校毕业生,申请上述教师资格者,均须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2013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笔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
    www.ntce.cn)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时间:1月23至30日。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网上的“报名流程”后再报名。
      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间:1月28至31日(每日8:30-12:00,14:00-17:00)。
      现场确认地点:贺州学院教务处学籍科(西校区行政楼后楼205室)。

    五、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考生网上报名后,需到网报时所选择的考区办理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手续。考生不得跨区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确认。未经现场确认的人员,本次报名无效。
      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主要负责审查考生报考资格、检验考生照片信息、督促考生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和收费事宜。
      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时,必须核验以下信息:
    (一)户籍在广西区内的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二)人事关系在广西区内的考生
    1.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三)在区内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贺州学院学生持学生证即可)。
    六、笔试日期和时间安排
    笔试日期:3月17日。
    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 间

     

    类 别

    317日(星期日)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机考)

    保教知识与能力

    (机考)

     

        

    综合素质(小学)

    (机考)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机考)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七、笔试科目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综合素质》和《保教知识与能力》2 个科目(均为计算机考试)。
    (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 个科目(均为计算机考试)。
    (三)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分别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和《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3 个科目。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学科。其他学科暂不开考。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人员参加高中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中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考试结合面试进行。

    八、准考证获取与打印
      考生在考试前一周左右(具体时间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安排)登录报名系统(
    www.ntce.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九、收费标准
      在新收费标准下达前,按原广西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收取,即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区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2007〕209 号)的规定,笔试(含机考)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 50 元。
      缴费地点:贺州学院西校区行政楼一楼的财务大厅。

    十、其它说明
    1.合格证明、成绩查询
      笔试和面试合格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单科、全科合格成绩、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均为 2 年。国家确定并公布笔试各科成绩合格线。考生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考试成绩。
    2.面试
      面试由教育部门负责,具体安排到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

    贺州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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