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系(部):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规划办通字[2010]71号)的要求,现正式启动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
1、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2年3月10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2、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
3、本次申报工作以提高申报质量和层次为中心,实行限额申报。各部门、系(部)务必严格审核申报人资格,重点考察选题和论证质量、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及前期相关成果、研究团队等因素,对质量不高的项目不予申报。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人从附件材料下载2011年新版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活页》、《课题指南》、《代码表》等);
2、《申请书》、《活页》一式6份(其中原件1份),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3、由于所有项目需要统一录入到《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因此,各项目申报数据必须符合相关代码要求。
三、受理日期
各申请人务必于2011年2月16日前将《申请书》、《活页》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邓玉荣 吴继军 联系电话:5228632
科研处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