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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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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1-06 09:33:27  作者:罗杨和  编辑:  来源:  浏览量:

    各系(部)、各部门:
           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了保证申报质量和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系(部)、各部门和项目申请者遵照执行。
            一、各系(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1. 分管领导要亲自组织学习相关申报信息和文件。请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仔细阅读《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关于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等内容,并认真组织教师学习。
           2. 分管领导要亲自组织发动和策划。要认真总结上年度自治区基金和国家基金申报工作,认真分析未受资助项目的反馈意见,找出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合理选择项目的申报类别,有组织、有层次地申请各类项目,确保完成本部门今年的申报任务(见附件1)。
           3. 分管领导要组织专家对本部门申请项目进行论证。由申请人简述项目的意义、研究目标和内容、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人力组织等,由专家提出修改意见,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4. 分管领导要熟悉项目申请要求认真做好审查工作。对照“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见附件2),对申请书格式进行认真审查,对申请书各栏目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供申请人修改,提高申请书的填写质量。
            二、请特别关注2011年度部分类型项目的资助强度和资助期限等进行了调整
           1. 面上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约60万元/项,资助期限由3年延长为4年。
           2.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约25万元/项,资助期限仍为3年。其中女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推迟至未满40周岁[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男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维持未满35周岁不变 [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 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约50万元/项,资助期限由3年延长为4年。
          4. 重点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约300万元/项,资助期限由4年延长为5年。
          5.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96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采取网上在线填写申请书的方式。
           三、限项申请规定
           1. 各类型项目限项申请规定: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等。
           四、其它注意事项
           1. 请申请者自行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2011年新版本电子版申请书。特别注意:下载解压后生成的文件务必保存在同一个文件夹,并只能在同一个文件夹下进行编辑,不能单独将新旧版的Word文档互换使用,否则,申请书将无法上传。
            2. 所有申请材料以申报日(2011年3月20日)信息为准,要保证真实有效,不得有弄虚作假甚至伪造的行为。
            3. 选择申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
            4. 凡与外单位合作申请的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必须与申请方签订“基础研究项目合作申请协议”(见附件3)。凡项目组成员中有外单位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应当与公章一致。1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5. 申请人、项目组成员、推荐者均必须亲笔签名,课题申请人须签署承诺书(见附件4)。
             6. 确保纸质文件版本号与电子文件版本号绝对一致(注:申请书的任何改动都会使版本号发生改变,请在最后一次检查保护后再正式打印上报的申请书)。
             7. 经费预算请参考“关于严格按规定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的通知”(见附件5)填写。特别注意:协作费是指外单位(贺州学院以外)协作承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部分研究试验工作的费用,凡课题组成员(含申请书中列出的非贺州学院的合作成员)开支的各项经费均不得作为“协作费”开支;劳务费只能用于研究生劳务费;对于需要较大经费支出的种植、养殖费的特殊学科,需列出较详细的预算。
             8. 检查附件材料是否齐备:①无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有2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信,推荐者亲笔签字,并注明单位(盖章)、专业。②在职研究生申请项目须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同意函应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注意:在读博士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申请者,也必须提交同意函;③有境外人员参加的项目提供国际合作协议书或境外人员的知情同意书,委托签字的委托书。
            五、申报时间安排
            1. 2011年1月5日至2011年1月21日,各部门分管领导认真组织、策划本部门的申报计划,申请者查阅资料,撰写申请书初稿,将初稿提交所在部门。
            2. 2011年1月24日至2月21日,各部门分管领导组织专家对每份申请书进行实质性评审,并提出书面的修改意见,供申请者修改。
            3. 2011年3月1日至3月4日,申请者将修改过的纸质申请书一份交到科研处。纸质项目申请书一律使用A4纸双面打印。
            4. 2011年3月7日至3月11日,项目申请者修改、打印、复印正式项目申请书。
            5. 申请者务必在2011年3月14日前将纸质的正式申请书一式二份及电子版、“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和“贺州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送交所在部门。
            6. 各部门必须在2011年3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和“关于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报告”(见附件6)送交科研处。
            请各部门和申请者务必严格遵守上述时间安排,逾期概不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罗杨合、王光联系,电话:5228633、5228632,E-mail:hzxykyc@163.com
            (以上通知和附件内容可在学院网站公告栏下载)
     
    附件:
     
     
                                                                                                                                        责编       梁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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