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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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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中华诵·2009经典诵读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9-03 11:35:58  作者:韦秋玉  编辑:  来源:  浏览量:

     

    关于开展“中华诵·2009经典诵读大赛”

    和“中华赞·2009诗词歌赋创作大赛”的通知

     

    各部门、各系(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战略任务,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社会应用水平,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根据国家教育部教语用司〔2009〕36函和自治区语委的相关文件通知精神,按照我院第12届推普周活动安排,经研究决定,2009年在全院组织开展“中华诵·2009经典诵读大赛”和“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大赛”(以下简称“中华诵”“中华赞”)活动,通过活动选拔出选手参加广西第二届中华经典诵读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2009年“中华诵”“中华赞”活动,以迎接和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主题,以传统节日为契机,把“中华诵”“中华赞”活动打造成弘扬传统文化、推进语言文字工作的品牌,引导人们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提高全社会的语言文字应用水平,为应对金融危机的挑战、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力量,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方式

    大赛由学院教务处主办,由团委和中文系承办。我院各部门、各系(部)根据“中华诵”和“中华赞”大赛方案(见附件)发动和组织师生参赛。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系(部)要深刻领会开展“中华诵”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发动,认真组织好本部门的活动。

    (二)各部门、各系(部)要把经典诵读作为推动素质教育的有效手段,与学院教育教学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有机融合。选派骨干教师开设经典鉴赏、诗文创作、语言艺术、民俗文化等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相关的课程或讲座,举办经常性诵读活动,着力提升广大师生的语言文化综合素质。要发挥团组织、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的作用,结合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宣传普及工作。

    (三)各部门、各系(部)要注意调动各种宣传媒体积极参与诵读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各部门、各系(部)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注意保存相关音频、视频、图片和文字报道等资料,并及时将活动进展动态及有关资料报送教务处。联系人:韦秋玉;电话:5228643;电子邮箱:hzhxyjwc@163.com

    附件:1.中华诵·2009经典诵读大赛活动方案

              2.贺州学院中华诵·2009经典诵读大赛暨广西第二届中华经典诵读选拔赛选手报名表

    3.中华赞·2009诗词歌赋创作大赛活动方案

     

     

     

    贺州学院教务处

    贺州学院团 

    贺州学院中文系

    二○○九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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