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学院图书馆关于招募义务馆员的通知
全院同学:
为给在校大学生提供一个参与社会实践、锻炼自身工作能力、丰富课余生活的机会,促进图书馆与学生读者的交流与沟通,提高图书馆的服务质量和文献资源的利用率,根据《贺州学院图书馆义务馆员制度实施细则(试行)》(院政办[2009]2号)文件精神和图书馆工作需要,特面向全院大学生招募义务馆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义务馆员的条件
1、热爱图书馆,热心图书馆的工作,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
2、具有一定的服务能力,敢于管理、秉公办事,并有一定的时间保障(每周工作时间不少于2小时);
3、身体健康,富有朝气。
二、义务馆员的权利与义务
1、义务馆员的权利。与正式馆员一样履行服务工作职责,行使本馆一定的管理权限,参加本馆的相关会议和活动,对本馆的日常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义务馆员不领取薪酬,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但在担任义务馆员期间可增加借阅权限(可在各书库各借书3册)和延长借阅期限(借期30天),并在条件许可的范围内给予适当形式的奖励。义务馆员不担任需要较长任期和较长连续工作时间的岗位职务。
2、义务馆员的义务。严格遵守图书馆的规章制度,全心全意为广大读者服务;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的领导,参与图书馆各书库和阅览室的管理工作,回答读者在借阅过程中提出的疑问;充分发挥图书馆和读者之间的桥梁作用,及时向图书馆反映读者的要求和建议;参与宣传、介绍图书,组织开展读书竞赛活动;完成相关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义务馆员的招聘程序
1、志愿者个人到图书馆办公室领取、填写义务馆员申请表,所在系(院)签署意见后交到图书馆办公室;
2、图书馆根据工作需要审核选聘;
3、参加由图书馆组织的上岗培训;
4、被聘用者必须接受为期一个月的试用期;
5、试用合格的同学将给予建档并颁发正式的义务馆员聘书。
四、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09年9月1日至2009年9月10日(大一新同学可延期至10月15日);
招募义务馆员人数:30~50人;
领取递交申请表地点:西校区图书馆办公室(北一楼);
五、联系人及电话
施老师5228690(办公室)、15807842366
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贺州学院图书馆
二〇〇九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