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分享本页

媒体贺院

当前位置: 首 页>>学校新闻>>媒体贺院>>正文

科技日报网09.1.10:贺州学院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

发布时间:2009-01-15 10:07:30  作者:梁文萍  编辑:  来源:  浏览量:


 
       本报讯(2009-1-10梁文萍报道)贺州学院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7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示精神,在学习领会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决定用2~3年的时间,逐步建成100个以上相对稳定的毕业生就业安置基地,使每年应届毕业生平均有2个以上岗位选择机会,并实现各系各专业市场资源的有效共享。
贺州学院近年来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强化基础教育师范类专业的基础上,调整、改造、增设一批非师范类专业,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及时调整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就业率逐年提高,就业工作成效明显,曾两次荣获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步奖,2008年年终就业率达97.27%。
面对2009年高校毕业生将突破610万人大关加上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就业竞争将更加激烈、就业问题将更加突出的局面,该院近日出台《关于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要求全院师生首先要认清就业工作的严峻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同时要求相关教学系部以提高毕业生就业竞争能力为重点,进一步调整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结构;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方面,就业市场体系建设要按照“扩大市内就业市场、深挖区内就业市场、巩固周边就业市场、拓展珠三角就业市场、抢占长三角就业市场、开辟京津地区就业市场,鼓励毕业生向企业发展、向民营单位发展,实现跨行业、跨专业、跨区域就业”的思路进行。中介服务体系建设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和互联网,完善具有学院特色的招生和毕业生就业网站,搭建人才供需信息交换平台,及时更新并向社会发布学院毕业生资源信息,面向全院学生发布社会人才需求信息,以增进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联系与沟通。思想教育和就业指导体系建设重点是引导、帮助毕业生及家长全面了解国家就业政策,正确判断就业形势,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保障毕业生顺利就业。
为调动学院、各系及各有关部门的工作积极性,该院将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和党政督办工作范围。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各系和各有关部门毕业生就业工作业绩,并向学院提出奖惩意见。考核的基本依据是根据学院下达的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对超额完成就业工作目标任务指标的,学院予以奖励。因工作不力不完成学院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指标的,取消该系、部门及其负责人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