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五一”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2017年10月31日 15:34  点击:[]

 

中共贺州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严明“五一”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二级学院:

“五一”将至,为加强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防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各级党员干部务实节俭廉洁过节,现就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的纪律规定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加强教育引导,早打招呼早提醒,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的意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严格遵守“六大纪律”,自觉做到“八个严禁”:一是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游玩、探访亲友等活动;二是严禁用公款购买或接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三是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机关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公款吃喝玩乐等;四是严禁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及相关拜访活动;五是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六是严禁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七是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活动、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八是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加强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认真抓好党员领导干部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将本通知传达到每位教职工,加强思想教育,明确纪律“红线”。领导干部要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带头抵制各种歪风邪气,自觉接受监督。

校纪委将加大节日期间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节日期间受到上级通报、群众举报和纪委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从严查处、严肃问责。

举报邮箱:hzxyjjjcc@163.com,举报电话:0774-5228685。

中共贺州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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