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走基层”宣讲活动的通知
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教育与音乐学院: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关于印发〈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走基层”宣讲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宣发〔2017〕11号)、贺州市委宣传部《关于做好自治区宣讲团在贺州开展“走基层”宣讲和调研活动的通知》精神,自治区宣讲团成员、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卢仲云将于2017年5月2日下午到我校开展“走基层”宣讲活动。为使宣讲活动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7年5月2日(星期二)15:30—17:30
二、地点
西校区逸夫楼111学术报告厅
三、主题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
四、主讲
卢仲云自治区宣讲团成员、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五、参加人员
(一)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教师,学生代表45人;
(二)外国语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教育与音乐学院师生代表各45人。
请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教育与音乐学院各指定1名教师作为现场负责人,并于4月28日下午5:00时前将其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党委宣传部。
请各二级学院现场负责人组织本单位师生参加,参会人员须提前10分钟入场完毕,并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保持会场秩序。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党委宣传部。联系人:黎君;联系电话:5228660。
党委办公室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