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学院升本10周年暨建校73周年纪念活动“印象贺院”摄影比赛方案

2017年10月31日 16:56  点击:[]

贺州学院升本10周年暨建校73周年纪念活动“印象贺院”摄影比赛方案

为展现贺州学院升本10周年和建校73周年的发展变化,分享学校转型发展的成果,决定举办“印象贺院”摄影比赛。

一、举办单位

主办:贺州学院校友联谊总会

协办:贺州学院校友联谊总会办公室、校团委

二、比赛主题

印象贺院

三、参与对象

贺州学院在校师生

四、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要必须以“印象贺院”为主题。所拍照片内容必须展现学校的发展变化和转型发展成果。

(二)参赛作品尽可能使用JPG格式拍摄,每幅作品大小不小于2M,谢绝经过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除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外,不得用电脑做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彩色照片可以整体转变为黑白作品,不可对色彩进行局部转变。对影调和色彩等的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本次比赛接受接片。参赛作品不得加入边框、水印等修饰。

(三)参赛作品彩色、黑白不限,相机、手机拍摄不论,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不得超过4幅。每人投稿作品不得超过8幅(组)。

(四)投稿者应保证本人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本次大赛不提倡共同创作。投稿者投送作品不得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五、参赛办法

(一)投稿的每幅作品必须重命名文件名,格式为“《作品名称XXX》+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对投稿作品命名格式不正确的作品将不能参加评选。

(二)将参赛作品集中打包发送到3519309534@qq.com,压缩包文件名为“作者姓名+电话号码”。

(三)作品可以是组照或单幅,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每幅参赛作品大小不小于2M。

(四)每人投稿作品不得超过8幅(组),组照每组不得超过6幅。

六、作品交送时间

(一)参赛作品截稿日期为2016年12月2日晚10:00,逾期不予受理。

(二)2016年12月3日至12月8日,作品评审。

(三)2016年12月9日,在贺州学院官网校友天地专栏公布比赛获奖名单。

  七、作品奖项设置及评审标准

(一)奖项设置

1.最佳网络人气奖5名,该奖项由网络投票产生。通过第一轮筛选的作品将放入贺州学院易班的网络平台,届时相关部门会发通知给各二级学院参与投票。具体投票办法另行通知。

2.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 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30名。此奖项由评审小组负责评审。

(二)评审细则

1.导向:观点正确,思想性强,有时代特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扣作品主题30分;

2.创意:创意独特,思维独到,寓意深刻,创意构图30分;

3.表达:客观真实,生动形象,视觉效果20分;

4.技术:曝光准确,拍摄技巧10分;

5.观感:艺术性10分;

6.作品必须是摄影原创作品,获奖作品由贺州学院校友志愿者协会统一调取原始文件,不提供原始文件取消获奖资格。

八、摄影作品展

经评审专家评定确定入选作品,作者提供电子文件,展览作品统一制作装裱。

九、奖励办法

最佳网络人气奖5名:奖金200元,证书,笔记本1本;

特等奖1名:奖金500元,证书,笔记本1本;

一等奖2名,奖励300元,证书,笔记本1本;

二等奖3名,奖励200元,证书,笔记本1本;

三等奖5名,奖励100元,证书,笔记本1本;

优秀奖30名,奖励证书,笔记本1本。

十、作品使用

对于所有入选及获奖作品,主办方享有永久免费使用该作品的权利,可以重复用于电视、网站、微博、微信、出版、展览、宣传册等活动。

十一、注意事项

(一)作品应为提交者本人原创,提交者对作品的所有内容负版权责任。若有剽窃行为,评审组将撤消其参赛资格,由于抄袭、版权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二)来稿一律不退,如有特殊要求,请来电或来信做特殊说明。

贺州学院校友联谊总会      

2016年11月16日      


上一条:关于举办贺州学院第八届教工趣味运动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推荐全国、广西、贺州市三八红旗手(集体)名单的通知

关闭


广西网警虚拟岗亭 广西网警ICP备案

学校地址: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潇贺大道3261号    邮编:542899     电话:0774-5228600
  0774-5228686(招生)  0774-5228627(就业)   传真:0774-5228605
桂ICP备13000337号    前置审核编号 桂JS201210-017
技术支持:贺州学院教育技术中心     信息管理:贺州学院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