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学院2017年下半年“三会一课”暨党员组织生活安排意见

2017年10月31日 15:09  点击:[]

中共贺州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733

贺州学院2017年下半年

“三会一课”暨党员组织生活安排意见

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党支部建设和党员学习教育管理的相关要求以及学校党委下发的《关于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的实施办法(试行)》(校党字〔201622号)精神,为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党支部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提升支部组织生活质量,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就2017年下半年“三会一课”暨党员组织生活安排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全面从严治党思想主线,切实按照思想建党、制度治党的要求,围绕学校深化实施“十三五”规划、深入推进“硕士点”建设等重点工作,着力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压实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强化党员党性修养,提升组织生活质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把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作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基本形式融入党员教育日常,推动党组织思想教育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为学校转型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和思想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二、学习安排

时间

学习或活动主题

主要内容

9月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重要讲话精神。

2.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向黄大年同志学习活动。

3.做好“勤廉榜样”学习宣传工作。

4.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扎实开展忠诚观教育。

5.继续开展“戴党徽、亮身份、树形象、做表率”活动。

1.组织领导干部和广大师生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自身岗位自觉践行学校师生党员行为准则,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2.深入学习黄大年同志对党忠诚、为祖国和人民默默奉献的赤子情怀,攻坚克难、为实现强国梦鞠躬尽瘁的高尚情操,争当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追梦者和筑梦者。

3.组织党员登录广西纪检监察网的“勤廉榜样”专栏学习勤廉榜样的先进事迹,把“勤廉榜样”的学习宣传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一项重点工作。

4.组织开展忠诚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党员忠诚党的纲领,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党的核心,维护党中央权威;忠诚党的事业,推进伟大梦想;忠诚人民群众,践行为民宗旨;忠诚党规党纪,永葆政治本色。

5.继续在全体党员中开展“戴党徽、亮身份、树形象、做表率”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员的身份意识、责任意识和荣誉感。

10月

1.学习《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

2.继续开展2017年“党旗领航电商扶贫”潇贺古道长寿胜地电商大集暨“七一红色购物季”活动。

3.收看党的十九大实况转播。

4.积极参与学校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相关工作。

5.继续开展“党员牵手,支部共建”活动。

1.组织教师党员学习《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引导广大教师党员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组织基层党务工作者和学生党员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扎实推进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2.组织广大党员于10月10日前积极参与2017年“党旗领航电商扶贫”潇贺古道长寿胜地电商大集暨“七一红色购物季”活动,以实际行动助力我市脱贫攻坚工作。

3.组织广大党员收看党的十九大实况转播,并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

4.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积极做好学校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相关工作。

5.继续开展“党员牵手,支部共建”活动,鼓励机关党支部与二级学院党支部结对共建、党建基础薄弱的党支部与“十佳基层党组织”的党支部结对共建。

11月

1.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

2.深入学习贯彻贺州学院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会议精神。

3.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1.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不断改革创新,扎实开展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以实际行动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2.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贯彻贺州学院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会议精神,明确方向、坚定信心,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立足岗位、勇创佳绩。

3.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强化党员的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发展意识。

12月

1.开展“干成一件事岗位显风采”检查验收工作。

2.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并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

3.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

4.继续开展党员过“政治生日”活动。

1.按照“定诺亮诺践诺评诺用诺”的要求,在12月底前,各级党组织要以党支部为单位,检查验收每名党员上半年制定的承诺事项的完成情况,并作为党员民主评议的重要参考。

2.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认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并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

3.按照学校党委的要求,组织开展好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

4.党支部通过为过“政治生日”党员赠送党徽、书籍、生日贺卡等“政治生日”礼物,或者重温入党誓词、讲党课、听讲座、看专题片、参观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组织志愿服务等形式,引导党员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三、有关要求

(一)明确职责。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员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形式和经常手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把党的组织生活严起来。开展“三会一课”暨党员组织生活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是落实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务必担当起应有的责任。

(二)制定计划。各二级党组织应根据以上安排意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指导各党支部制定具体的组织生活计划,并提前一周把下属党支部组织“三会一课”暨党员组织生活开展的具体时间、地点报我部备案。

(三)组织落实。各基层党支部要按照所制定的“三会一课”暨党员组织生活活动计划,认真安排组织生活,注重实效,同时做好记录和宣传工作,并注意保存和积累活动资料;我部将对基层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情况开展检查和评估。

(四)时间安排。组织生活要求每月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月第一周的星期四开展,如遇特殊情况在该日没有开展的要在当月的第二周完成。每次活动的时间不少于1小时。如与其他工作在时间上发生冲突,原则上以组织生活为主。因特殊原因未能如期开展组织生活的单位,应及时安排足够的时间补上。

2017年下半年“三会一课”暨党员组织生活计划安排

贺州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79月12日        

附件

2017年下半年“三会一课”暨党员组织生活

计划安排表

党组织名称:

初步时间

学习或活动主题

地点

负责人

(主持人)

备注

备注:此表填好后于9月29日前上交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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